11月14日。
发生了一件怪异的、变态的事。我想,现在的我,也成了一个怪异的、变态的人。我也不知道,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写下什么。
只知道***要把它写下来。
想起福克纳作品里的一句:
“在你记起以前,回忆早已存在。”
这很贴切,怎么个贴切法我也说不清。
艾迪走了,我得告诉她,或许她会回来──如果她知道真相。
如果我可以对所发生的一切理出个头绪来──不,不是发生了什么,发生了什么我很清楚。
我要理清的……
是怎样变回自己──做回太太的爱人,做回死党的好友,继续乐队的事业。
该从何说起呢?太难了──先说地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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